發布時間:2023-08-04 17:14 來源:市市場監管局 訪問次數:
(一)不合格基本情況 :2023年5月8日,天臺縣食品藥品檢測中心對當事人經營的楊梅進行抽樣檢驗,經天臺縣食品藥品檢測中心檢驗上述批次的楊梅的,糖精鈉(以糖精計)項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核查處置情況:天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3年6月8日將《檢驗結果通知書》、《檢驗報告》送達該單位,告知當事人享有申請復檢的權利,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復檢申請或異議。同時要求商家查找不合格原因。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當事人店內經營的楊梅抽檢不合格的情形,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規定的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行為。鑒于當事人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不知道上述楊梅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如實說明進貨來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免于處罰。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此次抽檢不合格原因分析是種植戶或者供貨商超范圍添加食品添加劑導致的。我局要求當事人從正規商家進貨,履行進貨查驗義務,不得經營不合格食品。因時間及上述楊梅為散賣等原因,不合格批次的楊梅無法進一步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