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8 10:48 來源:市市場監管局 訪問次數:
(一)不合格基本情況 :2023年6月14日,綠城農科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當事人經營的香蕉進行抽樣檢驗,經綠城農科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上述批次的香蕉的,噻蟲嗪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核查處置情況:天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3年7月4日將《檢驗結果通知書》、《檢驗報告》送達該單位,告知當事人享有申請復檢的權利,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復檢申請或異議。同時要求商家查找不合格原因。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當事人店內經營的香蕉抽檢不合格的情形,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規定的經營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行為。鑒于當事人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不知道上述香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如實說明進貨來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免于處罰。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此次抽檢不合格原因分析是種植戶超限量添加食藥導致的。我局要求當事人從正規商家進貨,履行進貨查驗義務,不得經營不合格食品。因時間及上述香蕉為散賣等原因,不合格批次的香蕉無法進一步召回。